通廊主要是用于下列通廊的抗震鑒定
1、砌體支承結構通廊和磚混結構通廊中的廊身砌體結構或混合支承結構通廊中的砌體支承結構。
2、鋼筋混凝土結構通廊。
3、鋼結構通廊。
通廊結構的外觀和內在質量的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通廊結構不應有明顯的傾斜或變形。
2、砌體結構不應有明顯的疏松、開裂或外閃。
3、混凝土構件不應有嚴重的腐蝕和剝落,鋼筋應無外露和銹蝕。
4、鋼結構構件應無明顯腐蝕、損傷、斷裂,地腳螺栓應無松動、斷裂或嚴重腐蝕。
通廊的端部與相鄰建(構)筑物之間,6度、7度時宜設防震縫;8度和9度時,應設防震縫。
1、通廊防震縫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鋼筋混凝土支承結構通廊,兩端與建(構)筑物脫開或一端脫開、另一端支承在建(構)筑物上且為滑(滾)動支座時,其與建(構)筑物之間的防震縫最小寬度,當鄰接處通廊屋面高度不大于15m時,可為70mm;當高度大于15m時,6度~9度相應每增加高度5m、4m、3m、2m,防震縫宜再加寬20mm。
鋼支承結構的通廊,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支承結構通廊的防震縫最小寬度的1.5倍。
2、一端落地的通廊,落地端與建(構)筑物之間的防震縫最小寬度,不宜小于50mm;另一端防震縫最小寬度不宜小于本條第1款規定寬度的1/2加20mm。
3、通廊中部設置防震縫時,防震縫的兩側均宜設有支承結構,防震縫寬度宜符合本條第1款規定。
4、當地下通廊設置防震縫時,宜設置在地下通廊轉折處或變截面處,以及地下通廊與地上通廊或建(構)筑物的連接處;地下通廊的防震縫寬度,不宜小于50mm。
5、地下通廊與地上通廊之間的防震縫,宜在地下通廊底板高出地面不小于500mm處設置。
建(構)筑物上支承通廊的橫梁及支承結構的肩梁,宜符合下列規定:
1、橫梁、肩梁與通廊大梁連接處宜設有支座鋼墊板,其厚度不宜小于16mm。
2、7度~9度時,鋼筋混凝土肩梁支承面的預埋件,宜設有垂直于通廊縱向的抗剪鋼板,抗剪鋼板宜設有加勁板。
3、通廊大梁與肩梁間,宜為螺栓連接。
4、鋼筋混凝土橫梁、肩梁,宜為矩形截面;不宜在橫梁上伸出短柱作為通廊大梁的支座。
當通廊跨間承重結構支承在建(構)筑物上時,宜為滑(滾)動等支座形式,并應有防止落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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